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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可笑。 那时的我,即疯狂又可笑。奇怪,为什么最近一直响起一些让人不堪回首的事情呢?明明是读书读得疯狂,正处在水深火热之中,假期,应该是令人松懈的时候。就只是几部剧,为什么会这样缭乱我的思绪,让我就就无法恢复平静呢? 虽然现在还是在修中文,但我已经许久没以中文来写作了。我到底是真么搞的? 非常清楚,对我而言,那三个人已经是过去式。因为喜欢一个人而放弃乘搭舒适的巴士,因为喜欢而从不在没充分的理由下在乐队里缺席。因为喜欢而拼命地练习着那首曲。到现在还是依然记得怎么弹,虽然已经过了很久。而这些,虽然说也是我的真心,但那些日子,值得吗? 现在心里的那个人,已经停留了好久了。算起来,有六年了吧。不曾拥有过的那不叫爱情,那叫痛苦。是加了酒精的巧克力,甜中带有抹不掉的苦涩。 爱他吗?不。恨他吗?不。 如果都不是,对他有的,是思念吗?回忆?难堪?还是已经在忘却? 都有吧。而他,根本不会知道,有这么一个女孩,在放掉那不属于她的风筝时,为他系上了新中满满的祝福。 相信这个女孩有一天也会像三顺那样,苦尽甘来,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。 会吧?
posted by sarangaia || 3:46 AM Sunday, July 02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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